| 牙买加贸易环境 - 进口税 |
|
| 2002-11-03 12:49 |
〖进口关税〗
自1991年2月起,牙开始执行加共体共同对外关税(CET)。牙海关关税税率分为8种,由4,081个关税种类构成,其中适用于工业品的7种税率分别为0、5、10、15、20、25和30%,适用于农产品的税率为0-40%。关税种类根据附加价值和国内产品的替代能力来分类。牙无季节性关税,所有的关税均按从价税计征。
牙当前实行的是加共体共同对外关税第二阶段的低关税税率,按照1995年的海关关税(修订)议案,工业品的共同关税税率是0-25%;农产品的税率在0-40%;制成品的税率最高为30%。征收40%关税的产品有93种税类,包括农产品、包装材料、陶瓷、洗衣机、烘干机及卫生设备等。
目前,牙平均关税税率应为10.9%,其中农产品的平均关税税率应为20.2%,工业品的平均关税税率应为8 .4%。关税类别中55.4%的最惠国进口商品给予免税待遇。工业品中有59%为零关税,有31%税率为20、25和30%,另有10%的商品按5%-15%缴纳关税。农产品中有1/3的税率是40%,另有1/3税率在5%-30%之间。
牙对某些产品采取了保护性关税措施,其中农产品税率一般浮动较大。为了保护当地生产者,今年5月,牙农业部突然宣布对鸡肉和部分蔬菜的进口关税从86%和40%临时提高至260%。此举打击了出口国家,特别是美国出口商的利益并遭到了美国政府的强烈指责。虽然此项措施明显有悖世贸组织规则,但因牙进口市场容量毕竟有限,故并未引起其贸易伙伴的报复行动。
作为贸易自由化的必然结果,关税已逐步失去其作为政府重要收入来源。在1996/97财年,牙政府从海关关税获得的收入仅为59.78亿牙元(1.7亿美元),占政府总财政收入的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