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牙海关4月1日正式启用电子通关系统 |
|
| 2003-04-01 00:47 |
牙买加政府3月底宣布,牙海关将实施部分新规定,以适应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及保证政府税收。新规定中包括所有进口货物报关的申报、验单、放行等采用电子通关系统处理,并使用新式C78 或C79申报单。该规定于2003年4月1日起生效。
电子通关申报系统允许报关行可以通过软盘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海关提交进口申报,海关也以同样方式确认收到申报信息,并指明申报资料接受与否。对于被驳回的申报,报关行可从海关该系统上下载其有差错的资料,经修改后再反馈回海关。申报将经过两次自动核查。为此,报关行的计算机系统必须与海关该系统联网。
新规定同时指明,凡进口货值不足1000美元,进口申报时需用C79申报单;进口货值超过1000美元,需用C78申报单报关。牙有关部门特别强调,新规定要求C78单下进口货物CIF值超过5000美元,必须交由持照的专业报关行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